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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收公告(〔2021〕1号)
2021年1月26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N〔2021〕4号文件批准,同意征收湖滨新区晓店镇8.3448公顷(其中农用地8.2525公顷)集体土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受宿豫区人民政府委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宿豫区2020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:湖滨新区晓店镇晓店居委会。
三、被征地村(组)及面积
1.晓店镇晓店居委会村集体农用地0.0959公顷(其中耕地0.0036公顷);
2.晓店镇晓店居委会青墩四组农用地3.9572公顷(其中耕地3.1034公顷);
3.晓店镇晓店居委会青墩五组农用地4.2917公顷(其中耕地2.7726公顷)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
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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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收公告(〔2021〕2号)
2021年1月26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N〔2021〕4002号文件批准,同意征收湖滨新区晓店镇3.3904公顷(其中农用地3.3904公顷)集体土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受宿豫区人民政府委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宿迁市2020年度增减挂钩第8批次(17挂)城乡建设用地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:湖滨新区晓店镇晓店居委会。
三、被征地村(组)及面积
1.晓店镇晓店居委会青墩五组农用地3.3904公顷(其中耕地3.3894公顷)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
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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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收公告(〔2021〕3号)
2021年1月26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N〔2021〕5号文件批准,同意征收湖滨新区皂河镇46.8331公顷(其中农用地6.8343公顷)集体土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受宿豫区人民政府委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宿豫区2020年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:湖滨新区皂河镇街东居委会、街西居委会。
三、被征地村(组)及面积
1.皂河镇街东居委会村集体农用地25.8993公顷(其中耕地0.2167公顷)。
2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村集体农用地20.8515公顷。
3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一、六、七、十、十四组集体农用地0.0823公顷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
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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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收公告(〔2021〕4号)
2021年1月26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N〔2021〕4001号文件批准,同意征收湖滨新区皂河镇9.4666公顷(其中农用地9.4666公顷)集体土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受宿豫区人民政府委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宿豫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0年度第7批次(16挂)建设用地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:湖滨新区皂河镇街西居委会。
三、被征地村(组)及面积
1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八组农用地1.7083公顷(其中耕地1.61117公顷);
2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二组农用地0.5897公顷(其中耕地0.549公顷);
3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九组农用地2.5793公顷(其中耕地2.4071公顷);
4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六组农用地0.4683公顷(其中耕地0.4251公顷);
5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七组农用地0.7923公顷(其中耕地0.7155公顷);
6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三组农用地0.6698公顷(其中耕地0.619公顷);
7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十一组农用地0.5486公顷(其中耕地0.5186公顷);
8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十组农用地0.4338公顷(其中耕地0.3903公顷);
9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五组农用地1.4003公顷(其中耕地1.2703公顷);
10.皂河镇街西居委会一组农用地0.2762公顷(其中耕地0.2553公顷).
特此公告。
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
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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